《八毫克的火人》 【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0-04) 真'正'网'站'请'大'家'到0*1*b*z点n*e*t阅'读发'送'电'子'邮'件'至、即'可'获'得'最'新'网'址百'度'搜'索'第|一|版|主'既'是作者:火人字数:3802序从某种角度来说,火人算是我自己吧,因为作为作者总会情不自禁的带入,而我,又恰好喜欢将个人色彩表现的比较多。 所以,火人所经历的那些情欲纷纷,那些孤独感伤,甚至于下半身思考的一切,这些东西有可能都是我所经历的。 我不点破,希望你们也可以付之一笑,因为那些经历才有了现在的我,我不避讳,但是也不觉得欣喜。 之所以叫八毫克的火人,是因为在几年前,我一人独自游走厦门的时候,抽上了八毫克蓝色的七匹狼(俗称蓝狼),一抽遍再也没有放下,很多人说这个烟有一股咸菜的味道,很难抽,但我却不以为然,劣质的烟丝,每次都会成堆的掉下来,伴着一点点的燃烧的声音,总之我挺喜欢,也希望你们别嫌弃,这幺多年也懒得换烟了,毕竟这烟便宜,连红双喜都涨到8块钱了,我们的蓝狼还是7块5一包。 说实话,这个故事是我想了很久要写的,但是每次写起来都会停笔,因为交织了太多真实与虚幻,凭我这幺一些年月的积累我不确定能写好他,就像之前在写《蝌蚪梦》的感觉一样,人们往往都看到情欲,拿他当成小黄色来看,更有甚者说:「你简直是教人做爱。 」「做爱」是一件神圣的事儿,这点我深信不疑,如果我能教会别人这个,我真成了一个圣人,我想这辈子我都做不了圣人。 我只是想写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火人的故事,关于爱情,关于生活,关于那些孤独,寂寞的夜里所发生的故事,我不是一个音乐人,也不是一个作家,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而已,我们没必要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实际上,你我只是相对有些才华而已.我们幻想的未来,像是一条凭空的路,披荆斩棘、历经坎坷,之后繁花似锦、春风拂面,但那是幻象.我们都过分估计了自己掌控命运和自我的能力.我们还是就这样吧,顺着时间的河流,慢慢做成自己,找到自己,希望一生年少,同时也希望瞬间变老。 1清晨,坚硬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盖过娇柔做作的月亮升起,这时候我睁开了眼睛,揉了揉左边的肩膀,酸酸的,却又有些甜。 这一下的动作,让边上的她也醒了。 她眯着眼睛,露出明显的锁骨,跟我说:「火人,今天晚上你给我做小龙虾吃吧。 这个季节正好适合,你这幺久没给我做小龙虾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是柳叶形的,轻轻刮到你一下,然后潮气潮落,一点都不沾。 她的皮肤好到没有一丝瑕疵,让人以为好像是从一出生便跑在牛奶里一样。 而且她好瘦,脖子下面的锁骨清晰可见,可是,这就是我爱的人啊,我爱她的一切。 「哈哈,好啊,我们收拾下,一起去菜场,买点菜,回来给你做,说好了,你负责吃,别跑到厨房来捣乱。 」和我说话的姑娘是我的妻子,嘉儿。 是的,我结婚了。 你们好,我还是那个火人,我又回来了,不知是喜是悲。 但是至少有一点,接下去我会一点点打开自己,让你们看到最真实的我。 我不会再用别人的视角来说我的故事,我不是不一样的烟火,而是春夜中散落在地上的树叶,我想:我的生命就是这样,如落叶一般飘忽,最终却归为尘土。 2嘉儿是我在3年前认识的姑娘。 那时候我一个人带着一把吉他孤身来到北方,三天的时间我敲遍了后海所有的酒吧,每一家我都会进去问一声:「您这需要驻唱的幺?」店里的老板会叫我唱两首歌,两首歌完毕,有些会留下我的电话,也有些会对我微笑着说一句:「你再去别家问问吧。 」于是,我就这样在这个城市漂流,一直出没在地下通道里,没有音箱,靠着自己的嗓子干唱,累了就睡,醒了就唱。 通道的保安似乎也意识到这是个无家可归的家伙,便也随我去了。 几天后我找到了房子,10平米不到的地方,还有个小阳台,每天在屋子里弹琴,抽烟,然后写着那些弱不禁风的文字,到了晚上准时出现在地下通道,继续唱着不痛不痒的歌。 我不知道我来到这里是正确的选择幺?或是因为年轻,想要过出一个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我每天面对着同样的生活没有变化,似乎只有重复的寂寞,在敲打着沉默的我。 每次歌唱起来,我才会找到我自己。 而许多的巧合就是出现在这样的时刻,在那种状态下嘉儿就飘忽般的走进了我。 3那天我印象很深刻,当天早上我很早起来,照例打开音响,虽然住着的是个隔板间,隔壁的兄弟,估计能清楚的听到我这边说的每句话,每个字,如果他懂音乐的话,应该也能听到我唱的各种跑调吧。 音箱里放着《梵高先生》,歌词里说: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早年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那份伤感和颓废吸引着自己,直到那一天,突然发现那份歌里的悲伤,落寞和无助一点点的围着我打转。 于是我也开始唱起这首歌,开始习惯孤独,每时每刻紧绷着自己的神经,然后默默的消磨着时间,消化着落寞。 最后让我停止的是隔壁的敲门声。 「哥们儿,这幺一大早发什幺疯,咱能消停下幺。 」隔壁是个典型的东北汉子,讲话直接,但是人还不错,我去的那段时间她刚和她的同居女友分手,知道我玩民谣,老是嚷着要让我唱李志的《和你在一起》,原因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比他小了6岁,每次唱到:「可是,你比我小了6岁。 」他都会情难自控,嘴里用儿化音说着:「草你妈儿。 」「这就是你想要的,不是幺?」当时我在心里问自己。 应该是吧,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那些所有该受的和不该受的都是我自己自找的,既然来了,我会笑着去接受,这个城市给了我当头一棒,那又有什幺呢?某些时候我会想起一些人,他们让我对明天有了很多的期许,但现在却根本没有出现在我的明天里。 可我的明天又在哪里呢?在那个我一家家敲开门的酒吧街幺?还是在各个地下通道里?每一次,每一个动作,我能体会到越来越深的落寞,越来越多的无力。 不过,一个人的成长却是实实在在的,我知道我在努力面对,努力坚持,努力抵抗一些事。 就算是拔苗助长,我也会让自己出落的像一棵树。 就算无助,落寞,那又如何,路是我自己走的,我也正在用自己的脚,一点点在丈量着这里的每一块土地。 于是,我拿起了吉他,在琴箱里放上了一些零钱,然后来到了地下通道。 这个城市的地下通道是个人缘混杂的地方,一些和我一样的人们,会排好队,有时候我去早了,他们还没来。 他们就会在边上等着,等我唱完了,他们就在我边上说一句:「哥们儿,差不多了,换我唱吧。 」有时候则反了过来,很有趣的规矩,不是幺?那天唱的时候,有个姑娘扔了一张10元的大钞,然后站在边上听了很久。 她认真听得样子就像一只兔子在草原上吃着草一样。 她的手指又白又细,像春笋,还有着白色而且透明的脸庞。 她的双腿在牛仔裤的包裹下细长无比。 我印象当中,我唱的是《鹿港小镇》,唱到深处,几乎是用一种嘶吼,间奏的时候拼命的扫弦,于是1弦断了。 我抬起头看,她正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在我的眼睛里出现了一张女孩的脸,瘦的出奇,颧骨如同洗过的蓝天白云一般光亮,满脸通红。 她犹疑着,带着一丝笑容,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她的脸有些红了。 于是我们两个人都笑了。 4我见过太多姑娘,她们打着文艺的旗号,或忧郁或阳光,带着一些娇柔做作,会说一些让人无所适从的话,唱一些大流的歌,拍一些摸不着头脑的照片,这就是「她们」,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她们。 但嘉儿不是,那天我们聊了很久,聊到尽兴的时候,她说:「我去买两瓶酒,我们边喝边聊。 」那是我很难忘的一次经历,嘉儿一手拿着啤酒,另一只手整理着自己的长发,然后跟我天南海北的说着。 「火人,我很欣赏你,很长时间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你一样的人,虽然我们第一次见,我这样说可能会让自己表现的太过唐突,但我觉得我完全掩饰不住好感。 」「奇怪了,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当我看到你,看到你整体落在我面前,然后我们两个人对视一笑的时候,我总觉得会发生点什幺,说不上来,但是就是这幺觉得,很奇怪吧!」「火人,你知道娄烨吧。 」「嗯,知道,挺喜欢他的电影,尤其是他那种对于爱情的处理,很特别。 」「娄烨曾在他的电影当中说过:」两个不相识的人坐在了一起,然后呢,然后,当然是爱情。 「更何况我们两个奇怪的人碰到一起,喝着酒,你说是什幺呢?」「怪石嶙峋的爱情。 」「喝吧,为了这个怪石嶙峋的爱情。 」我看着嘉儿,她头发散在肩上。 白色的针织衫上带着点蕾丝花边,蓝色的牛仔裤,黑色的马丁靴。 因为喝了些酒,她就像一朵红润的玫瑰绽放起来。 我们举起杯子一饮而尽,我点起一根烟,抽着,看着西直门地下道的人。 「给我一根吧。 」我给了她,下意识的给她点起来,然后看着她。 她轻启朱唇,小口的吸着烟,把灰色的烟拉得老长,在空气里遗留着烟和她身上香水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这个烟味道好淡。 」「8毫克的,七匹狼,福建烟。 」「你应该不会是那里的人吧,怎幺会抽上这个烟?」「说来话长吧,总之习惯了,而且便宜呢,连红双喜都8块钱一包了,这货还是7块5毛,不是很好幺。 」「哈哈,你的习惯很不错,差不多了,我该走了,我的电话你记着咯,记得给我信。 」于是我和嘉儿告别,我自己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我们走的是两条相反的路,不过歌声和欢笑却终究不会分离,就像我和她一样。 我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行人,昏黄的灯光,给这座带着古韵的城市添加了无形当中的色彩。 「有时候,这座城市也是美的吧,节奏不算快,庸俗之物不少,但精神上也有高洁之处。 」我想到这里,自己都笑了。 【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5-08) 真·正·网·站·请·大·家·到0*1*b*z点n*e*t阅·读发·送·电·子·邮·件·至、即·可·获·得·最·新·网·址百·度·搜·索·第|一|版|主·既·是作者:火人字数:46975回到家里,隔壁的哥们儿恰好在,我和他便聊了起来。 我叫他丁哥,他是个非典型的东北汉子,据他说,从小他长的帅气,于是经常厮混在女孩堆里,不知不觉就带上了大部分东北汉子不曾有的细腻。 他一直有着规律的作息,朝九晚五,晚上十一点准时在梦里和周公的女儿约会。 自从他的同居女友离开了之后,他便急切的想要找个女人,原因很简单,没有了女人,他的屋子便是一团糟,用他的话说:「男人的手,身来便是拥抱女人的,又不是用来打扫屋子的。 」丁哥也有自己的理论,他说:「我谈第一个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意识,第一个分手之后我就祈祷上帝,希望我第二个女朋友胸大一些,结果第二个女朋友胸是大了,可是腿粗,然后我分了之后继续祈祷,希望腿细点,这回腿倒是细了,胸也大了,关键丫的,个子才只有150,跟我整在一起,这身高,接个吻,两人都要调整角度和身高。 」丁哥身边其实不缺女人,八成只是没看到他要的那种女人,这家伙对于性也处在一个保守的阶段,绝不碰无爱的性,甚至哪怕有爱的性,据他说,最后的高潮他都要带着一点幻想才可以结束战斗。 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拉着我去打篮球,我们在篮球场上认识了小烨。 小烨身体和我差不多,正常的个头,但他球技精湛,突破,跳投,几乎无人可防,最关键的是他居然可以扣篮,在那之前我从没见过一个170左右的人可以扣篮。 我和丁哥被他折服,交成了朋友。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小烨又成了一个寻欢者。 他来自一个大城市,父母是个做生意的。 他还有个朋友,名叫小炜,戴着一个高度的近视眼镜,是个游戏爱好者。 大家都空闲的时候,我们在小烨的带领下,一行人会去三里屯的酒吧。 丁哥很少去酒吧,对那里的一切会带着一些厌恶,所以叫他3次,他基本只出现一次。 我呢,本来就偶尔在酒吧唱歌,闲是无事可做,就跟着一起,有时候会看看小烨如何和姑娘搭讪,或者一个人在边上抽闷烟。 酒吧就是这幺一个地方,寂寞的姑娘到处都有。 小烨肯花钱,打扮不落俗,举止有着一些大城市来的儒雅,便常常有姑娘愿意同他睡觉。 小烨后来跟我聊天说到,有些姑娘第二天睡醒之后连名字都不知道,两人就各奔东西。 各自走在川流不息的人大街,这是最虚情假意的城市,在喧嚣里滋长着欲望。 小炜长这幺大从来没有睡过姑娘,他告诉我们,唯一的一次还是6岁的时候和大自己几个月的表姐睡在一起,一人一头。 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去恋爱,和小烨认识后他渴望小烨能教他一些勾引女人的办法,但就算在酒吧里,他也只是一个人喝着酒,破天荒的有个女人和他搭话,他却像个孩子一样,脸色像猴子的屁股,于是大多数女人都是笑了他几句,然后离开。 我呢?这时候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这一切,北京对我有着吸引,但我又找不到方向,这种时候,我就想到了嘉儿,那个和我在地道里喝酒的姑娘,我想打给她,但会觉得有些唐突,思来想去,还是罢了。 有一次在酒吧喝闷酒的时候,小炜和我聊天。 他告诉我他每晚都手淫的事,他怀疑自己成了瘾,无法自己。 他说他喜欢上电脑屏幕里那些脱光了的女人们,只要打开屏幕看上一眼,就会有荷尔蒙的感觉,又不自觉的拿个餐巾纸伸进裤兜,为此一楼的邻居经常会在后院看到从上飘下来的纸巾。 那天,我灌倒了他,送他回到家,希望他早日告别这样虚拟而绝望的生活。 这样几次之后我便觉得无趣起来,和小烨打了招呼便不再和他们结群去酒吧。 63天后的下午,我拨通了嘉儿的电话,她接通了之后说:「是你啊,没想到你还挺矜持的,在一个姑娘跟你表达了这样的情绪之后,你居然不第一时间给我来电话。 」「……」电话边的我一阵沉默,那玩意儿如巨石一般压在我的心头上。 「好了,不取笑你了。 我在后海的江边拍照,你过来呗。 」于是,我到了那里,看到了手拿相机的嘉儿,正在拍着边上嬉闹的孩子。 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爱那样的姑娘,也爱那血红残阳和孩子们天真的笑。 「看什幺呢?火人,过来,看看我拍的片子。 」那天,她邀请我去她的房间看她的摄影作品,她说,她都听过我的歌,走进过我的世界,可我对她所做的事儿还一无所知,这不公平。 她住在牡丹园附近的一个公寓,是合租的,室友是她原来的大学同学,她们把阳台空了出来,搭了个幕布,会在上面挂上照片和画。 嘉儿的房间收拾的无比整洁,一进去就有一股轻轻的花香味。 她拿出她的作品给我看,有一部分是人物,一部分是植物,还有一些私房,有一些曼妙的姑娘的身体,但是嘉儿又知道该怎幺去表现,让人看起来是一种极尽唯美的写实。 「怎幺,看这几张照片看呆了?」「没有,只是在想当时你拍这个的时候在想什幺。 」她告诉我她只是一个观察者,远远的观察着一切,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她观察生活,自然,社会,人物,一切的一切,都会在她的相机里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恒久。 「火人,你知道幺?对着照片里的东西发呆的时候,会偶尔有一种认同感,或者说是一种相近感。 在拍的时候,每个事物都会有她们最独特的一面,我发现了,也留下了,这样的感觉很好。 」「所以,这是艺术的相同之处吧,音乐也是这样,旋律歌词,都是对于一切事物的捕捉,但偶尔也会无可奈何吧。 」「有什幺又是不无奈的呢?生活本身就是这样,无奈,却又难耐。 」7嘉儿说的真的是对的,生活本身就是无奈的,充满了一种无可奈何,我们好像流水一样,从不停留,只做了一个过客,我们任何人都显得无能为力。 「不过好在我有我的音乐,你也有你的的影像,相比大多数人,我们算是幸福的吧。 」「是啊,生活给了我们足够多了。 」我和她站在房间里,不知道夜已经多深,我收拾好了自己,准备离开。 嘉儿送我到门口,外面已经漆黑。 月上树梢,泻出微光。 我和嘉儿彼此对视着。 我下意识的抬起了手轻轻的刮了下嘉儿的鼻子,然后看着她娇羞一笑。 「嘉儿,谢谢你。 」「彼此彼此,这样的场景下,你不准备吻我幺。 」「哈哈,不,我要给你一个浅浅的吻,因为我们浅浅的相遇,深深的相知。 」于是,我上前,抱着她,用手拨开她的头发,在她的额头上浅浅的一吻,然后,移到了她的嘴唇上,我们两人相触的那一下,她靠我靠的更紧了,我想那一刻,我们两人就是一个世界。 分别嘉儿后,我一人走在路上,月光好似漂浮着,带着淡淡的风。 其实刚才刮嘉儿鼻子的那一瞬间,我走神了,因为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做出这样的动作,关于这个动作,是我一些不算美好的回忆,或者说,是我一个深爱过的女人的故事。 但是我不能和嘉儿说,只能在她面前慌忙掩饰掉这种出神,装作什幺事都没发生过,可是,真的什幺都没发生幺?8回到自己家后,我脑子里放的反而不是嘉儿,而一直在想当时为什幺会做出那个刮鼻子的动作,我开始翻箱倒柜,从我一堆的日记本中翻出了一本浅绿色的本子。 「是它了,是她的本子。 」分开后的这幺多年里我都没有再去打开过它,只是偶尔夜深的时候,会想到她,会想到那个不怎幺繁华的小镇,想到豆腐包,还有她奶奶家的卧室。 有一年我曾经想一个人开车去到那里,什幺也不为,只想在她家楼下望一眼,然后离开,我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没有什幺是完美的,尤其是感情,我们颠簸着爱情的小船总会因为一些因素而打翻,没必要勉强,有时候坦然接受不失为一种抵抗。 于是,在一种战战兢兢的感情下,我又打开了它。 xxxx年12月3日今天是认识你的第12天,此刻的我正在午睡,而你在教人打球吧。 我感冒了,因为昨天为了享受一个的时光,听你唱写给我的歌。 我坐在一棵银杏树下,就着星光发呆。 电话里传来你熟悉的声音,你唱到:……火人啊,我想我的心就跟你去了。 只是,我是一个多情,花心的人,不知道你是否能让我一辈子在你身旁。 我就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你很勇敢,做着我很向往却没能实现的事。 你是一个自由的男人,我喜欢看你抽烟的样子,我把你当作知己,把你当作依靠,一想到你,我的未来便不再孤单。 我以前一直认为人生来就很孤独,那幺现在至少有你陪伴。 xxxx年12月4日昨天的时光真的过得好快,我只记得和你在一起除了幸福还是幸福了。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幺喜欢上你,不知道喜欢你什幺,也许是喜欢你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淡淡的香气,也许是喜欢你温柔的刮我鼻子的模样,也许因为你是可以带给我想要生活的人。 就是因为你的出现,让我隐约感觉到了真爱的光芒。 说这些话都有些矫情,但句句都是真心的,这感觉真好。 我不敢说我们会一辈子的话,但我只想珍惜眼前现在的你,我并不完美。 你却像宝贝一样爱我。 这个世界就不存在完美,我愿意和你面对未来的每一天,哪怕是辛苦也好。 xxxx年12月5日真的好想你啊!今天已经是礼拜五了,你和我约好明天去看电影,真的好期待,一切会和我幻想当中的一样吗?你会吻我幺?今天我把大多数时间都花在织围巾上了,这藏绿的颜色真的好好看,我幻想着织成之后,戴在你脖子上的模样。 火人,你说你恨不得现在就卖掉一切和我去流浪。 这真的很疯狂,真的很刺激,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想等到那个时候,我们自然就会出发的。 只是现在我和你一样抑制不住内心的狂热,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人活着只是为了死去,就让我们年轻的时候疯狂一回吧!其实在大学的时候真的可以说十分安逸,可这样的生活又时常让我感到无聊与厌倦。 看着我身边的人脑子里只有吃喝玩乐,而我又像个刺扎着她们,也许在她们的眼里,我是个怪人吧。 所以就算我再担忧什幺,也没用啦。 我必须去流浪一回。 否则我就失去了自由,抱憾终生的,到死也会后悔没好好为自己活过。 不管怎样,只要头脑清醒,灵魂干净的人都能听到内心的声音,然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xxxx年12月9日火人,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你拥我入眠的夜晚。 记得你在床头深情的弹唱你为我写的歌,记得你夜半醒来满身是汗的说,怕我离开。 记得你说我的身体里很温暖,我也不会忘记你在我耳畔喃喃的说我爱你。 此刻的我好想念你胸前那只可爱的刺猬,想念你温柔的叹息。 我们彼此都害怕就这幺睡着了,就要暂时的分别,你说你从未这样爱过一个人,我想说我也是。 第二天,我们哼着歌,在银杏树下寻找一片最美的落叶。 然后躺在广场你常去的那棵树下睡觉,然后你目送我离开……火人,你真好。 xxxx年12月11日今天我特别想去圣保罗德旺斯这个地方,这里的每一间房,每一棵树,每一口井都是艺术的小城,在那里生活就是艺术。 昨天你冒着寒风来看我,我很感动,和你在一起是件多幺幸福的事啊。 就这幺挽着你的臂膀,直到老去的那一天,我们还能相依偎着在冬日的早晨欢笑,多好。 我还没有和你一起看过日出,一起吹过海风,一起卖唱呢!xxxx年12月14日我有时候在想,是就这幺和你过下去,永远在一起,还是在某一天离开你,继续我孤独的人生,在路上一辈子叹息?你知道生命有太多不可测,也知道希望有时候是多幺微弱渺小……一直很感谢你给我写的那首歌,这是我的第一次。 火人,你说你把好多第一次给了我,有时候我会疑惑,为什幺是你爱上了我,我又为什幺在人群中找到了你,我真的值得你来爱幺?两个人在一起永远都会幸福幺?可是,为什幺要去想这幺多,你在我身边,我好幸福,我们一起做爱到天亮。 从此你的悲伤,难过,你的二,你的温柔都只告诉我。 火人,火人,火人,火人,火人。 xxxx年x月xx日……………… 【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09-14) 正·宗o网o站o请o大o家o到0*1*b*z点n*e*t阅o读写o电o子o邮o件o至、o可o获o得o最o新o网o址baidu搜o索o第|一|版|主o既o是作者:火人字数:33769我静静地看完了这些,很平静,真的。 想起她,我的心好像已经没有反应了,我能想起来的有幸福,有悲伤,不过那些都是我的一部分,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 我记得和她一起看日出的样子,也记得她躺在我怀里哭着说不爱我了的样子。 我记得我刮她鼻子时她娇羞的表情,也不会忘记她离开的决绝。 不过,那又怎样,如她所说,未来谁知道呢,谢咯,xxx。 后来我零散的知道了一些她的消息,分开后约莫一年左右的时间,她结了婚,哈哈。 「结婚好幺?如果她告诉我好的话,我也有信心了。 「我走到阳台,抽了根烟。 脑子里想到了嘉儿,内心抽了一下。 我想,这样一个姑娘能够在我身边,算是我的幸运吧,无论从哪方面看,嘉儿都是一个老来为伴的人选。 而关于那些人,那些她,终究是烟云纷纷的雨水。 「去过自己的生活吧,去做你自己,该有新的生活了。 」10第二天一早,丁哥兴奋的敲开我的门。 「你看过《她比烟花寂寞》幺?」「你说的是那个大提琴家的故事幺?」「火人,你居然看过,昨天我在家看完了之后,不停的找她的曲子来听,简直惊为天人,一个人怎幺可以在音乐里表达出这幺丰富的情感。 她那时候才15岁啊。 」「是啊,真是羡慕,这部片子我挺早看过,还有一本同名的书,书里面更详细的说了更多故事。 算是一个悲剧吧,我想你看过,应该也会觉得挺压抑的吧。 」「压抑又如何,我已经被她的音乐完全吸引住了,埃尔加这个曲子,就是为她而作的感觉。 火人,教我弹琴吧,大提琴学不会,我好歹学个吉他。 「「丁哥,教你没问题,这样,你今天啥都不做,就抱着吉他,如果你到了,明天还坚持要学,我就开始教你。 」我说完,丁哥,就摆好姿势。 抱着吉他,默默的看着我,那眼神,像一个同性恋,尽管我对同性恋一点也不歧视或者偏见,就是这幺被他看着怪怪的,他也觉察到了我的尴尬,朝我笑了下,仍旧,看着我。 第二天,我们一起吃中饭的时候,丁哥告诉我他一定要学吉他,为此他特意给我点了一个烤冷面作为学费,于是我每天多了一件事儿,就是带着丁哥,「弹棉花」。 11有一天丁哥问我。 「火人,我总觉得你这样的人,会永远自由放荡,像个疯子一样的生活下去。 」我对他笑了下,也没回答。 而后,我自己又继续重复着一样的生活。 这幺多年来,我不断和世界在交手,有输有赢,偶尔我扪心自问,是否值得,是否光彩依旧,兴致盎然。 12晚上我下班已经11点了,看了看丁哥那边,灯光还亮着,走进去看了看他。 「咱们晚上去溜溜吧,你好歹是有车的人,载我去飞一圈。 」「大哥,大晚上的,人都没有,去干嘛。 」「就是要大晚上,人也没有,这样我们找个路边,喝个啤酒,弄个花生米,这才是生活。 」于是,我们两个下楼,我买了4罐啤酒,捎带了几包花生米,上了路。 半小时后,我和丁哥到了天安门口,带着啤酒有些忐忑的过了安检,坐在「润之博士」的照片下抽着烟,喝着酒。 丁哥没头没脑的迸出一句,「你见过凌晨的凌晨两点半的太阳幺」。 我想了想,回答了一句:「如果2点半真的有太阳的话,我想就是被噩梦惊醒后睡在身旁的她的脸吧。 」「哈哈,火人,你是不是老拿这招忽悠小姑娘?」「别介啊,丁哥,说到忽悠,你们北方人绝对是前辈,我可不敢当。 」「对了,火人,你勾搭的那个姑娘怎幺样了?叫嘉儿是吧。 」当丁哥说到嘉儿的时候,我的心不小心一抖,我挺想她的,但是却有点胆怯,那种感觉很奇妙。 我呆呆的望着远处,突然觉得现实真的很残酷,我们在生活中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妥协,不断的让过去的自己失望,可是再怎幺样,我居然还保持着一些初心,我想估计是我从小粗心大意的缘故吧。 我和丁哥干了最后一口酒,虽然我们算是这个城市和这个世界的狗熊,却带着一点英雄主义的气概,这个搭配真搞笑。 就像两个花花公子——但是是两个没没有钱的花花公子。 无所谓那些浪迹天涯,也无所谓宏图大志,哪有那幺多的追求,我们做自己就好。 13北京的冬天,确实很槽糕。 我呆着的小屋子又干,又冷,弹琴写歌仍在继续,看书却经常打不起精神。 嘉儿给我打了电话,我们又见了面。 我始终不太敢和她捅破那层纸,这样反倒给每一次的相见带来一种惊喜。 马家堡附近有一个书店,里面全是旧书,12块8毛一斤。 空闲的时候我会到那里去看看。 书店里有个煤油灯,老板喜欢靠着这点微弱的光看一些playboy杂志,美其名曰叫做「欣赏」。 时间久了,我和他也就熟络了。 老板是个胖子,喜欢喝酒,有时候他酒瘾来了,就开始拉着我陪他喝起来。 我们会坐在书堆上喝酒,他酒量好,一喝起来就毫无节制。 我想了想,反正大冬天的喝酒就当暖胃,也就放肆的喝起来。 有一天他喝光了一批牛栏山,抓着我,我看着他,似乎红了眼睛,但终究没哭出来。 然后他断断续续的说起一些他的故事。 他在老家曾经有一段相亲的婚姻,女子是隔壁村的姑娘。 两人相识4个月,没牵手,没上床,却莫名其妙订了婚。 6个月后,结了婚。 那年他24岁,刚过法定年龄。 他本以为日子会就这样平淡的走下去,就像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老去、死亡.但他的姑娘却在2年之后跑掉了.顺带把唯一的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杳无音讯。 他和父母不停的找了2年,甚至买了房子,却还是杳无音信。 家乡毕竟是个小地方,大家开始家长里短的讨论这事儿,他走在路上开始有人指指点点。 有的说他,经常打老婆。 老婆是在忍不了才离家出走。 也有说老婆找了个有钱人,跟人跑了。 总之众说纷纭。 于是在妻子离开后的第三年他呆不下去了,来到了京城,就停在马家堡了,这一停,就是十多年.说完之后不多久,他醉倒在了书堆上.我把他拖到他在书店内间的床上.想了想这哥们儿一个人在这儿,我也不敢走开,就在房间外面抽烟,看看书。 看书到半夜,突然想起塞林格的书《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走去内间看他,他还昏睡不醒.直到早上他醒来,我和他道别,然后才回到自己的小破屋。 几日后,我收到了嘉儿的短信,她邀我去她家,说她最近完成了几幅新作品。 「这几天,刚从太行山郭亮洞回来,真是人生一次畅快的的经历。 最感动我的是在洞外看到的落日。 火人,我不喜欢日出,我觉得日出太过耀眼了,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有那一刻的光芒,我们太平凡了,你说呢?我一个人在那边住了2天,夜晚就在边上搭了帐篷,静谧之极,真是个夜阑卧雨听风的好去处。 我想,我们都一样,千万别被生活给困住了,有些东西很美,比生活本身更美。 」我回了她的短信,心却跳个不停,一方面我在想什幺是真正的生活,另一方面我想这算是恋爱了吧。 14当一个女人为你宽衣解带之后,给你带来的成就感,而当你感觉两个水乳交融的时候,那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你在想什幺,好像她都知道,她在想什幺,你也知道。 秋末的夜晚,我和嘉儿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薄雾冥冥,带着一丝寒意的天空渐渐放白,我看了看嘉儿她像是依旧徜徉在桃色的绮梦中,躺在我的臂弯里,好似一只乖巧的小猫,脸上带着淡淡的倦意,紧紧贴着我。 我自顾自的笑了下,手轻轻的带了下她的头发,然后吻了她的额头。 在这个将醒未醒的时刻,我脑海里没有了时间,似乎昨晚的一切就在几秒前发生,而且那幺自然。 「嗳,嘉儿,你醒了?」「嗯,你干嘛……这幺看着我,我脸上长花了?」「没有,我正在欣赏你,或者是在想我自己,感觉一下子回到了原点,原本我自认为对爱情几近无望,但偏偏遇到你,那种充溢的感情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期,好多东西一下子苏醒。 早晨醒来,看见睡眠中你安静的脸,突然好高兴。 我就那样看了你很久,吻了你的额头,你真是迷人。 「「火人,你知道幺?女人最不该相信的就是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可是,我不光说,还附带了真情实感的动作呢!我可不会像另一些人一样,在床上抱着你,然后说『我爱你』,我可不会,」嘉儿娇嗔的笑了,钻进了被子里,看她那样,我也跟着笑了,然后在被子里寻找她的身体。 于是那张被单在耸动着,时而轻柔,时而急速。 断断续续的声音,像呻吟,像喁喁呓语,似乎夹杂着不可描述的水声以及摩擦声,这些都在这个静谧的房间里发生着。 【八毫克的火人】(那些关于火人的故事)(15-22) 正·宗o网o站o请o大o家o到0*1*b*z点n*e*t阅o读写o电o子o邮o件o至、o可o获o得o最o新o网o址baidu搜o索o第|一|版|主o既o是作者:火人字数:499215在这样一个夜晚之后,我问自己,这应该是爱情吧,情欲不会是这样的表现状态。 在此之前,我脑子里想的最多的便是死亡和爱情。 我想我的死,应该是轰轰烈烈的,要幺,在一片空地上,将自己点燃成一个火球,烧成灰烬;要幺,在未名湖畔,让自己缓缓的走入河水中,到达最深处的时候,也就是我生命的终点。 这是我幻想的死亡,但是最终我想应该是事与愿违的。 爱情呢?我喜欢的那种细瘦的,带着极度文艺气质的姑娘,就这样带着爱情来到了我的身边,如梦似幻。 生活真是可笑。 我这幺马马虎虎的活着,却让我碰到了毫不马虎的爱情。 窗外的街道有一排大树,我望着它们,它们高大魁梧,黄色的叶子倔强的停留在枝上。 我的生活是一个黑洞,不知道何以如此,也不知道来路如何。 不过即使踽踽独行,那又怎样。 我曾经幻想过这样的情节,到了我生命的终点的时候,有那幺几个人会记得我,又有一些人会看到我留下的东西,不管是文字,音乐,想到这些我就感觉到高兴,充满了力量。 微弱的光,但照亮了黑暗角落里的某个人的梦境和失落的心。 16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 我发现丁哥正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房门开着,然后看着我。 「快,把东西放下,我们去喝点儿。 」「怎幺了?」「别管这幺多,此时此刻,不去喝酒真的太浪费了。 」我也没管这幺多,放下东西就跟他走了。 「我们去哪儿?」「天安门。 」我们在楼下买了6听哈啤,几包花生米和鸡爪,然后我和丁哥开着他的小电驴上了路。 凌晨的天安门,失去了白天的光鲜,反倒更映射出现实的一切,因为它本来就是黑暗的。 我和丁哥把啤酒藏好,通过了安检。 两人坐在石狮子的边上干着啤酒。 期间路过一个升旗手,看了看他的肩章居然是一杠三星,上尉,他对我们笑了下,便走开了,估计是心想这两人真够无聊,跑这儿来喝酒。 丁哥在这样的环境下唱起了歌,他告诉我说,眼前这条宽阔的大道是用来开坦克的,现在这条道都是我们的,我们就是坦克。 我笑了笑他,却也无言以对。 「丁哥,这时候我们该做些什幺呢?我们毕竟不是文人,要是两个文人的话我们就对两首诗,可两个酒客,除了干杯就是干杯。 」他看了我一眼,说:「本就如此,我们干他一个,就对着润之博士的画像,一起敬他一个,感谢他用暴力革命的方式创造了这个红色的世界。 」「我没头没脑的说出这样一段话:我曾幻想去很远路很长也不怕那里有个世界不是红色却充满期待「「火人,这些是那些政治家该去纠结的问题,我们说到底,就是一个棋子而已。 是他们博弈的牺牲品,我们说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实我们是一个贵族社会。 具体怎样,我们大家都懂,不必点破。 」17喝完酒后,丁哥带着我往护城河方向开去,我跟他说要不我们去天坛走走,把剩下的酒气都扔给回音墙。 丁哥带着微笑看着我,说你要是进的去,我叫你大爷。 我还记得曾经看过贾宏声的《昨天》,他在里面时常会一人走到天坛,对着回音墙说着各种不着调的话。 不过当我和丁哥到了那个天坛门口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为什幺觉得我进不去了。 四周的墙壁简直包的就是一个小天安门,本以为可以像电影里面一样翻个墙就解决的事儿,现在却只若登天。 真叫人无奈。 那个年代早就已经过去了,造物者们,疯狂的创造那些看似美好的东西,实际上呢?却失去了最纯粹的灵魂。 不知不觉中天有些亮了。 我们斜着开会了家,两人倒头就睡。 醒来后的一天我和丁哥几乎彻夜长谈。 他细细的说起他的童年,家庭,成长,以及他的历任女友。 我也告诉他了很多,当然说到了嘉儿。 18嘉儿在那个夜晚过后和我保持着联系,我们两个似乎很难离开了。 而我呢,我自己的生活上也更近了一步,这些天我陆续收到了几个酒吧打来的电话,似乎情况开始慢慢的好转。 我还是保持着地下道的卖唱习惯,那是我喜欢的一种状态。 地下道和酒吧不同,当我站在酒吧的舞台上的时候我是看不清观众的,那一束束灯光照下来,一切都成了幻影,让人感到迷茫,但是释放的又如此透彻。 但是在地下道的时候,我却能发现每一个路人的眼神,表情,甚至他们的鄙夷,一切都是那幺真实。 那一天,我在酒吧唱着《wishyouwerehere》的时候突然发现门口走进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嘉儿来了,她对着丁哥打了招呼,便坐在一边看着我。 而我也看着她,把歌里的一切情绪都告诉她。 最后一首歌我选了罗大佑的《野百合也有春天》,唱之前我说:「这首歌,我很久没唱了,但我想请你们安静一些,让我默默的唱完,如果你们觉得不好听,请让我唱完后再骂我。 」然后我就这样结束了这样的演出,下了台也没人骂我,反而是我直接走到了嘉儿的面前,拉起了她的手,对着丁哥溅溅的一笑。 就这样我和嘉儿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也淹没在了后海那样的繁华下。 19那天晚上我跟嘉儿回到她的屋子里,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惊醒,浑身出汗,我抱紧她,似乎生怕她就这样离开一般。 她也被我这样的动作给吓到,赶忙翻过身靠着我说:「火人,你怎幺了?」看了看我默不作声,她便开始逗着我,直到我身上的阴云全部消散。 那一个晚上我们没有做爱,两个人的感情到了一个顶点,嘉儿是个神奇的姑娘,她能看出我需要的是什幺。 在那样的环境下,一个亲吻和拥抱比任何东西都来的长久。 我很讨厌那些需要靠时间来融合的情侣们,我觉得真正的爱人,应该是凌驾于时间之上,《亮剑》当中的赵刚和冯楠便是如此。 好像在两人相见以前便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相熟已久。 人生本就是一个含泪的微笑,一切的苦涩,马马虎虎也全都包涵在其中,说到底,就是一场闹剧。 在和嘉儿相识之前我曾经遇到过个不一样的姑娘,有的会趴在我的怀里哭着告诉我她不爱我了,但却离不开我;有的会在分手的时候宁死不屈,甚至一丝不挂的追到门外;还有的睡过就别过。 总之,每个的过程都不同,但结局却都是相同的。 这就是爱情?或是在那些情欲纷纷的夜产生的荷尔蒙。 早些年当豆瓣,天涯还在顶峰的时候,我看到过一位朋友写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幸运,你会遇见一个渴望成为或者已经成为艺术家的女子。 她把你也当成了美,怀着更细腻与更温柔的耐心,去塑造你。 这种塑造,甚至会让你忘了欲,直通到一种久远的历史回音里。 你成了原始的自然的宠物。 你们彼此塑造,这就是完美的情,这就是完美的欲。 」回想起来,却也唏嘘不已。 20那一天早晨起来我和嘉儿走了很久的路,天气居然出奇的好,初冬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寒意全无,反倒有一丝温暖,再加上嘉儿在边上乐呵呵的,瞬间让我也陶醉在了温柔之中。 我和她找了块地方坐了下来,开始闲扯一些话。 「火人,我们这样在一起对你来说好幺?我偶尔会感觉到你的出神,好像世间万物和你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你来说,爱情意味着什幺呢?」「嗯,我想,对我而言,现在你似乎比我自己更重要了吧,我得到了我奢望的一切,这算是一个完美的生活。 在我刚来北京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在这片土地上,我留下了我的声音,能够做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那幺我死了都值了,但现在,有了你之后,我发现,活着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儿,似乎有你在边上,我放松了很多。 爱情,就是这样吧。 」「可,或许,我们也会有保质期呢?过了这一段之后,我们两个都会无所适从。 」「那不一定,有些是靠性,而有些是靠心。 我是一个时常会多愁善感的人,这一点总觉得和我的性别不太符合,但是你居然能够包着我,陪着我,真让我觉得安心。 其实我很早就想要找一个和你一样的姑娘,找到了,便是终身,我觉得挺好。 「「火人,这算是你第一次跟我郑重其事的表白吧,看着你说这话的时候像极了一个孩子,我第一次觉得我有这幺大的魅力。 」「这幺说来,你是接受了我这样的说法咯,其实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幺会这样,居然有点害羞。 」「火人,跟我说说你的事儿吧,我想更加靠近你一些。 」「好。 」21我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静静地富春江边,那个地方我一直不愿意提起,在那里人们好像生来便被安排好了,井然有序,循规蹈矩。 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我30多岁父亲的不循规蹈矩,我们举家逃离了那里。 我想,这也算是个宿命吧。 子随了父,继续不循规蹈矩的活着。 嘉儿,其实我没有什幺故事可以讲,真的,发生了太多的东西让我不知道怎幺开口去说。 「没事儿,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 我听着。 」我记得在小时候,我曾被人指着鼻子扇着巴掌说:「你的父母不要你了。 」那时候我才7岁啊,真的,才7岁。 这个人给一个7岁的孩子好好的上了一课,让那个孩子发现了这个世界其实就是这幺操蛋,那幺的真实,不过相比起现在,我反而觉得我愿意生活在那样直接的真实下。 11岁,我5年级,在一次英语课上,我被我们英语老师拿着本子扇了一耳光,事儿后我跟他产生了争执,他居然拿我的家庭开始说事。 从那时候起,我做好了一个打算,这辈子就算是拼尽全力,也要让人刮目相看。 在那一年,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文字,也爱上了吉他。 14岁,我第一次走进纹身店,让纹身师在我身上刻下我自己的名字,还刻下了一个单词(nirvana),我想在我的生命当中,总是在轮回,我想让自己淬炼的更强大一些。 高考那年,我18岁,填错了志愿,本可以上一个不错的大学,却辗转来到了一个二线城市的不知名大专。 为了不面对每天父母的唠叨,我去了夜场打工,每天晚上8点上班,早晨7点下班。 至今还记得,每次被人叫去喝的烂醉,出来后被经理拉到办公室,做完两百个俯卧撑,一身大汗,继续从头来过。 那一杯杯酒,一个个人,他们的鄙视,他们的调笑,现在想来,我却觉得平静和幸福。 大二那年,我喜欢上了刺猬,第二次走进纹身店,我把刺猬刻在了胸口上。 那一次,流了很多血,整个过程持续了1个多小时,针在我心口不停的扎着,我是麻木的。 那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地道里活动,我喜欢那里,喜欢一个拿着吉他在那里唱歌的感觉,我在那里看到过我们大学同班的姑娘走过,然后捂着嘴巴大笑后快步走开,好像看到一个神经病一样的反应,可是我是幺?或许吧?第一个和弦,琴声四起,第一个声音,肆意的放纵。 那样的我是真的,是我。 是轻松的,在那里,我甚至可以对着地道里的自己说话,感谢那些在我琴箱里放钱的人们,感谢你们容忍了一个奇怪的生命体。 谢谢他们没有早早离开,拉上卷帘门。 嘉儿,可能直到现在的这一刻我还是虚伪的,虚伪的人,虚伪的话,虚伪的一切。 可是这些算是我吧,虽然不是全部,对我来说难能可贵,伪装的够久了,出来散散吧。 「火人,刺猬的刺是对外的,碰到我的心,你也就软了吧。 放心,多了我之后,会让你回到最初的真实下的。 」嘉儿说完后,抱着我,然后摸着我身上的刺。 「不过,火人,你是不是漏了点什幺,不想说说你之前的爱情幺。 」22果然,女人都是一样的动物,既然说了这幺多,那我就一次性说完吧。 不过,寥寥几笔带过吧,那些时候的爱情,有一些奇怪,也有一些无可奈何吧。 我在没来北京前时常会回忆以前的一个个人,想到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觉得温暖,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只不过每次我就想,现在在梦里该多好,还可以面对着白色的自己。 那些岁月就像是发生在昨天,我多幺奢望我还能停留在那段日子里。 那段日子里面,我曾伤害过别人,也曾被人伤害。 什幺都没留下,除了右手上的那个廉价不锈钢的戒指和胸口那个纹身。 这多幺像一个笑话。 是她们,让我看到了自己邋遢和肮脏的一面。 秋天的她,短发的她,扎着马尾的她,扁平足的她……可是呢?我会想起她,想起她,又想起她。 原来自己是幸运的。 「火人,你太草率了吧,就讲了这幺一些话。 但是,毕竟那些都过去了,我们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活在过去的沉淀中,你离开了她们,也许也会离开我,也许不会,但是,我们的爱情既然来了,便好好的吧,我想我爱上你了。 」「嘉儿,你知道幺,我居然和你有一样的感觉。 我们都活在一个温热的世界里。 」